问题 | 苗栗交了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事宜,需明确以下几点:1.若双方均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定金应当被计入总价或者予以退还;2.假设在签订商业合同过程中出现因特殊情况和自然因素引发的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无法签署合同且该结果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此时则可将定金全额退还;3.如果是由于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可以被退还并加倍赔偿;4.除上述三种情形之外,其他情况下的定金都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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