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怎么样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关于所缴纳的定金的退还办法,我们可以归纳如下几点:(1)如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合意,约定解除先前签署的买卖合同,则售楼方应无条件地退还相应的款项;(2)倘若在此过程中双方无法取得共识,并且此类协商未能解决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根本性问题,那么作为购房者,您将失去要求退还定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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