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通购房定金怎么可以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希望取消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订金,您可考虑与出售方进行积极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具体而言,当出现以下五种情况之一时,您有权利要求退还购买房产的订金:首先,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约定时间内,将已经被您选定为购买标的物的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您无法顺利完成后续签约手续的话,他们应该向您双倍返还定金。其次,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获得有关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法律许可文件,或是由于其自身的失误,难以让双方签署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或导致该合同无效,那么他们就必须返还您所支付的订金,同时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相关补充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但这并不影响到认购意向书的核心内容,进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无任何违约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全额退还您所支付的订金。此外,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导致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订,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需要返还您所支付的订金。最后,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并非是由于双方的过失所导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例如自然灾害等,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该将您所支付的订金如数退还给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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