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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韶关购房的定金怎么退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需取消购买房产服务所支付的定金,建议您与出售方进行诚挚协商解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如下五类特定情况下,买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首先,若开发商在确立认购意向书后,超过既定时限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产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未能顺利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开发商须按照约定双倍赔付购房者定金;其次,倘若开发商未能获取到有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书,或是因为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甚至由此引发合同效力问题的,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购房者定金,同时赔偿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者,若双方仅是在正式购房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但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直接关联,进而导致最终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数退还购房者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表述模糊,且双方在此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正式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署的,开发商亦应全额退还购房者定金;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并非由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导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影响的,那么出售方有责任全额退还购房者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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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6: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