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义乌购房定金怎么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有购买房产时支付的订金想要退还,可尝试与出售方展开友好协商。关于此类订金的退还事项,有以下五类情况:首先,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买方约定的认购意向书所规期限内,将已被买方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未能实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情况发生,那么该企业需以双倍金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订金;其次,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明,或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那么该企业需要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订金,同时还需承担买方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再者,若双方仅因为正式购房合同、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且这些条款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最终导致无法顺利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情况出现,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订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明了,而双方在此问题上又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导致无法顺利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情况出现,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订金;最后,若由于非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过错导致的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那么出售方应当将买方所支付的订金予以全额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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