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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交了还能交吗北京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当合同已经签署并生效之后,就不允许再次添加定金事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当涉及到房屋交易合同这类重要的经济贸易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有权在合同中约定定金事宜。在此过程中,定金一般由交易的买受方予以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定金合同会自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起正式成立。而定金的具体金额则应由合同各方协商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均被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对于那些向另一方支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债务义务,或者其履行行为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话,那么其将无权要求对方退还所支付的定金。另外,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那么当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可以自主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是定金条款来维护自身权益。最后,如果定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一方违约行为而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那么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金额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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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8: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