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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放商房屋质量问题谁负责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通常情况下应该由开发公司予以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可先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并提出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彻底整改措施;若装修工程存在严重质量瑕疵且无法进行修补或者经过修复后仍然无法满足双方事先达成的质量标准时,业主有权要求解除商品房购买协议,并向开发商正式提出赔偿需求,以弥补因此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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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4: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