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征地几年不交房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那么这便构成了实际意义上的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对此提出合理的违约责任诉求。当经过合理的催告后,若开发商还无法在三个月之内完成房屋交付工作并在此过程中缺乏充足的正当解释,那么作为购买方的您有权利选择单方面解除这份购房合同,并且有权让开发商承担所有可能产生的利益损失。反之,如果开发商在经过催告之后能够在三个月以内顺利地完成房屋交付工作,那么即便如此,作为购买方的您也并不具备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资格。然而,此时您仍然有权要求开发商对由于其延误导致的逾期交付时间进行相应的损失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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