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屋纠纷案属于哪里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我们常见的包括以下四个步骤:协商处理,进入调节程序,选择仲裁以及提起上诉于法院。首先是协商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各契约方在建立在彼此尊重和平等相待的基础之上,通过相互沟通和协商的方式来妥善处理纠纷,这无疑是最好的一种方式;其次,一旦达不成协商共识,契约各方都有权要求相关机构介入并协助其化解纠纷,例如,若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均为国营企业,则可请求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调解服务。然而,上级部门在介入调解过程时,必须坚定地维护平等公正的原则,严格区分事非,绝不可进行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各方亦可选择请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乃至法庭等相关单位协助展开调解工作。第三步,倘若各方协商无果,对调解也不满意的话,契约方可以依据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是买卖纠纷发生以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已获授权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等待裁决结果;最后,当合同文本中未曾设定仲裁条款,并且事后也未能就仲裁事项形成共识时,契约方可以考虑将涉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提交至法院审理,以获得司法途径的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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