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纠纷找什么单位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契约(合同)产生纠葛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商议、调停、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协商这种处理途径强调在友善且公正的基础之上,由合同各方共同发力,达成妥协,以期化解矛盾。这是一种理想化的解决办法,能够缓解争议,挽回损失并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性。其次,当合同各方无法通过直接对话来形成共识时,他们可以请求相关的机构介入调停,例如,如果其中一方或者两方都是国有企业的话,他们可以向上属部门提出申述,寻求上级部门在公正和平等的前提下对该问题做出判断和调解。此外,各方还可以选择寻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等机构的帮助展开调停工作。再次,如果合同规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产生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那么各方就可以依据这些法律文书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以便获得公正的裁决结果。最后,若合同内未曾包含有仲裁条款,并且在争议发生之后也未能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拟知方应当采取诉讼手段,将诉讼文件递交给法院,进而寻求司法救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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