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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合同不见了可以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后要求退房并不存在固定的期限限制,若开发商产生严重违约行为,作为买方则具有解约权,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退房,同时向开发商追索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下是详细列举的三种情况:第一,如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楼盘或逾期交房超出特定时期的话;第二,若房屋整体构造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且难以修复至预定标准或经过修复仍达不到原定质量水平时,买方同样拥有退房请求权;第三,假如由于开发商过失导致买方面临无法依照法律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等一系列影响购房权益事项出现时,买方也具备提出退房申请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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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4: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