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节买房退房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终止房屋买卖相关事项:经双方深入友好洽谈后达成共识的状况;逾期交付房屋超出一定时间限制的事件;房屋质素无法满足合同所约定之标准或经过修复仍然不能达到合约规定质量水平的现象;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原因无法按照约定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件的困境;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不符而产生面积差异的比例超过了总建筑面积的3%;或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未获得授权和许可的前提下擅自更改了设计方案以及规划等重要方面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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