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滁州买房退房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收楼流程当中,倘若发现存在质量微小的瑕疵,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立即进行修复完工;然而,若遇到了下列八类状况,则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处理。首先是测量面积与合同预定面积之间产生的误差比例超出了3%的实际数值。其次,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从而引发了根本性违约现象,也就是由于逾期交房行为导致达到合同中规定了必须退房的日期。再有就是房地产开发商擅自修改规划和设计方案,对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造成显著影响的情境。同样地,预售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房屋也是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书的情况请注意例外)。此外,当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子在主体结构质量上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其质量会严重影响房屋的日常使用时,购房者也具备权利要求退房。第六点是无法或者不能按时完成产权过户手续。第七点是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未能得到批准,同时合同双方对于支付款项的方式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最后一点是当合同已经约定好的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条件出现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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