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肯网签算不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开发商未能履行网络签署之约定义务,视为未履行合同承诺,引发违约现象。依据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所述,合同相对方其中任何一方未严格遵守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设定标准,均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相关损失等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显示,当合同相对方明确表示或通过自身行为展现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相对方有权在履行期限满之前要求该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即使履行了义务或采取了补救措施,如果给对方带来额外损失,也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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