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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贷款买房延期退房合法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商未能如约交付房屋时,购房者有权选择决定是否要求退货。此时,应根据合同所规定之交房日期及时向开发商发出催促交房通知书,若在随后指明的三个月有效期内开发商仍然无法履行其交房义务的,那么您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选择要求终止保留租赁关系,即提出退货申请。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规范,将您已经支付的房款连同产生的活期利息全数退还,且对于业已约定的违约金项目,也须予以赔偿。然而,若是在签订合同时,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已经对交房期限以及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当开发商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交房时,您也可依据合同之约定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力,从而请求退房,并且索回您预先支付的购房款;反之,若合同中并无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规定,则购房者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发出催告,以便督促他们尽快履行交房义务。若经过三个月期限后,开发商仍旧未能履行交房义务,那么根据法律法规,购房者即可合法解除购房合同,并收回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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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