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说首付分期属于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开发商提供的首付款分期服务在法律层面具备合理性。然而,这并不代表任何购房者都能够接受并享受该项服务。实际上,这种方式的采用需以具有稳定的借款偿还能力作为基本前提条件,换句话说,购房者必须与开发商签署相应的借款合同,同时亦可能需要依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来协助其实现还款承诺。而一直被误解的所谓“首付款分期”概念,实际上是建立在实际的借款行为以及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为基础的,即消费者须向开发商支付部分首付款,其余部分则由开发商代为垫付。倘若未曾存在相关的借款行为或是承担相应债务责任的情况下,那么所谓的“首付款分期”就仅仅是一种名义上的变通方式,目的仅在于协助办理抵押贷款手续,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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