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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后续退房怎么办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购房者行使退房权利的有效通知。
2.自购房者做出退房决定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并应承担相关责任,包括参与所有供款银行解除或终止购销协议所需的各项程序,同时在此期间,在各项必要文件或步骤尚未正式签署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暂时代替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支付尚未还清的月度本息。
3.全面结算退还款项事宜。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收到购房者关于退房的明确通知后,立即将全部已收购房资金退还给购房者,并妥善处理完成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贷款银行的所有必要还款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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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3: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