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房屋购买者需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退房通知;其次,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算,开发商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该购买者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同时,应确保妥善完成购买者与贷款银行之间解约或终止合同的所有相关手续,在此之前,开发商有责任全权代表购买者向贷款银行全额缴纳每月应偿付的本金及利息;最后,尽管开发商已于规定时间内向购买者全额退还了购房款项,但仍需继续跟进并办妥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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