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退房有什么风险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购房过程中签订的协议以及随后的退房选择,我们应该明确清晰地认识到这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在此类涉及合同违约的事件发生之后,我们应该首先依据事先在协议中所规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来进行相应的赔偿。若是在此之前并未商议并设定任何形式的违约金,此时我们也应承担起因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损失。针对这类情况,我们首先应认识到,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若无法履行自身在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或者是其履行义务的方式不符合合同规定,以致给另一方带来了经济方面的损失,这时,对于遭受损失的一方来说,他们可以要求赔偿的金额应与因为违约而导致的实际损失达到相当程度,并且这个金额还必须包含在合同得以履行后能够获益的部分之中;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被主张罚款的一方,其与其订立合同时预见到了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会造成的损失则不应超过赔偿总额。然后,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以协议约定,若其中一方不能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应当根据其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确定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假如这份约定中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有权基于公正原则予以适度提升;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使得其远大于实际损失时,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同样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宜地降低违约金。最后,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类延迟履行进行了违约金的约定,那么在违约一方已经支付了适量的违约金后,他仍有义务继续履行其在合同中的债务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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