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如何可以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购房者须先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退房通告。
2.自购房者提出正式的退房请求之日起且限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发商需立即归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应负担全责处理购房者与其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相关合同的所有手续。在此等手续或是文件尚未正式签署之前,开发商有责任暂时替代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履行每月的债务清偿事宜,包括偿还本金及支付相应的利息。 3.开发商应即时退还购房费用。开发商必须在接到购房者发出的退房通知之后,将全部购楼期间的费用完整退回给购房者,并应在上述工作完成后,负责妥善办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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