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3年了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已完成商品房网上签约的房产,倘若您决定放弃或不再购买,是否能够追回这笔资金,必须考虑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若坚持放弃是由于所购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交付,亦或是交付以后,经过核实确实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其次,房屋在交付后出现了严重影响到正常生活和居住的质量问题,以及最后一种情况——在签署正式买卖合同时,卖方未能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私自将此房产出售给第三方,甚至擅自抵押给了第三方。在以上这些情况下,作为购买方的您,有权向房地产公司提出退房要求。也就是说,只要您能充分证明卖方隐瞒真实信息,存在违反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行为,就可以进行追讨,并在此基础上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然而,如果您只是简单地因为个人喜好看淡了这套房子,而非外部因素引起的不满,那么通常来说,要想撤销这个交易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商品房网上签约代表着买卖双方事实上已经签订了合同,因此贸然提出退房便构成了违约,在此情况下,买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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