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有别人的名字有财产纠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出现因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购房所引发的房产所有权争议时,可遵循以下步骤妥善处理此类复杂纠纷:首先,协商解决是一个理想的选择。纠纷各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友善与互相理解为前提,协商并达成共识,有效地化解纷争;其次,借用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出更正注册请求以及异议注册申请,使得自己成为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人;最后,若前述途径未能解决问题,诉诸法庭将是最终的解决方案。这意味着涉及到纠纷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严格审理后,给出公正的判决或者裁定。在此之后,争议各方应当自觉遵守并按照法律程序落实生效的判决结果,或者服从法院的强制执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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