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延期费用谁承担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合同明确规定,房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之内需办理《房地产权证》相关手续,若遇特殊情况则最长可延期180个自然日处理。万一在此期间仍然未能完成相关事项,开发商将依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然,此款所涉及到的计算基础必须是依照合同总价乘以20%的标准进行确定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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