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拍房有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对于法院拍卖贵宅之决策持有异议,可深入探讨并提交正式书面的反对声明至该法院,法院应在接到详细描述异议内容的文书之日起的第十五个日历日内进行深思熟虑的审查。反之,若案件外的人对于司法拍卖程序持有异议,则法院理应对其申请撤回拍卖委托并作出适当的裁定举措。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