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一房二卖怎么判断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行为的司法裁判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首先,倘若两份购房协议均处于尚未履行的阶段,那么应当秉持签约时间较早的占主导地位;其次,若其中某位买方已成功获得了该房地产的所有权,则应当尊重物权优先原则,维护其合法权益;再者,如果两位买方都未能成为不动产的主人,那么便应当将占有该房屋的时间长者作为优先考虑胜诉方;最后,若有一方首先履行了购买合同义务,那么就需要将这一事实视为重要参考依据,以遵守先履行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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