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不满意了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过程中,若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则置业者享有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进而享有要求退房及追诉违约责任之合法权益。具体来说,以下三种情形下,置业者均可行使这一权利:首先,如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且该逾期现象已超出一定期限;其次,如果房屋本体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过修补仍无法达到原协议中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者,亦或者是房屋安全性面临威胁,足以影响到使用者生命安全与财产保障的话;最后,假若是因开发商存在过失因素导致置业者无法按照法律程序顺利获得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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