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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楼房烂尾停贷后果如何解决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产项目出现建设停滞并导致业主无法继续偿还贷款,此情况被视为债务违约行为。在此情形中,银行通常将采取催收行动,向业主收回其所拖欠的房屋贷款款项;然而,倘若业主经过三次以上的催收仍然未能如期归还,银行或将考虑提起诉讼,期望通过法律途径迫使业主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银行亦会向征信中心提交业主的违约纪录以供参考。
2、法律依据陈述如下:参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述的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出卖方延迟交付房产或买方延迟支付购买金额之情况,若经过催告后在三个月内,双方仍未善尽义务,则享有解除权一方请求解除合同,应予支持,除非当事人对此有所特别约定。而在法律无明文规定或当事人无具体约定的情况下,经对方当事人提出催告后,解除权的行使应有为期三个月的合理期限。若对方当事人未进行催告,解除权人从得知或者应当知晓解除事项之日起的一年内均可行使该解除权。逾期不行使人有权主张解除权的权利予以消灭。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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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8: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