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二手房无房产证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您购买了二手房却由于无产权证书而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同时若出卖方采取欺骗手段诱使您达成交易,那么作为受骗者的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并要求对方退回全部购房款项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一方采用欺诈手段使他人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均应由受欺诈者享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此种合同的权利。此外,第一百五十七条亦详尽规定,对于已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缺乏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后续处理时,行为人所获得之财产应当予以退还,若无法原样退还或者判定无需全额退还,则必须按照市场估值进行折算补偿。在此过程中,若其中存在过失行为的一方需向受害方赔偿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若双方均负有过错,则应各自担负相应责任。然而,对于其他特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则仍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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