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多久不下证属于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此房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约如期交付其所承建之房屋,则由此将被视为构成了违约行为,购买方有权利提出索赔并请求追究开发商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购房者书面通知后,而开发商在三个月的期限之内仍然无法履行交房义务,且缺乏合理的解释与理由时,购买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且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均需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促函件后的三个月内及时履行了交房义务,那么购买方则无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仍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逾期交房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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