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时完成交房义务,依照先前签署的购房合同条款,您有权请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倘若由于开发商原因影响了交房时间,您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信函,催促他们加快履行相关手续。如经过此种催告程序三个月内,该房屋仍然无法交付使用,届时您将被允许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同时也有权依法获得对应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对这一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如卖方未能如期交付房屋或买方未按时支付购买款项,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完全履行义务,在此情形下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上诉机构申请解除合约,除非双方另有其他特殊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