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没有收据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有权选择与售房者协商达成共识,以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此外,在合同签订之际,也可预先在其中设立或约定适当的解除条款以及解除条件,待相应条款及条件发生后,购房者应及时将退房通知送达至售房者,此举意味着房屋买卖合同将自动终止并进行退房处理。然而,若购房者未能充分满足相关退房要求,则通常情况下无法实现退房,在此情况下,强行退房反而可能引发违约责任,故须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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