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取保候审会有人盯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孕妇在被赋予取保候审的权利后,一般情况下,是无需受到特定人员的特别看守。
取保候审,是一项刑事法律中的强制性处置步骤,它的存在旨在确保刑事案件能够依循既定程序,顺利进行审理的同时,将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在一个较为宽泛的范围之内。 针对孕妇这一特殊群体,司法机构将会全面考量她们的特殊体质,并选择采用较为人性化的管理方式来执行取保候审的要求。 但是,这并不代表孕妇就可以无视取保候审的各项制度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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