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怎么合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察觉到质量问题,购房者最先应对的是开发商,因两者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合同关联。身为商品房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开发商对于商品住宅质量负有最终的法律责任。当遇到这种状况时,开发商将负责向购房者做出赔偿,而后依照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已签订的合同内容,追踪并寻求责任方的经济赔偿。
若开发商未能妥善解决相关事宜,或者购房者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即可考虑提交至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以获得组织判定,或者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在这方面,购房者有权直接安排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专业机构为房屋进行评估鉴定,所得出的鉴定报告则能够成为民事赔偿过程中的重要证据。 如以上方法均无法予以化解,购房者拥有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个人实际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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