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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是敲诈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质量所引发的索赔事宜,具体应按照下列各类情形,加以明确界定:首先,如果房屋的主导主体结构质量未能符合相关标准,购房者此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接受该等房屋、予以解除相应的买卖合约,以及同时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之诉求。其次,在保修期限内,倘若出现了一般的质量问题,鉴于此种问题并不严重,购房者在此条件下,有权利要求卖方承担修复责任。最后,如若房屋质量问题事关重大,已经严重影响到购房者正常居住生活的使用,此时,购房者便可行使解约权,同时向卖方寻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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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