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谁承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现商品质量问题,你应优先寻找开发商的协助处理,原因在于你与开发商之间存有直接的合约关系。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及销售商,开发商须对商品质量负起最终的责任。倘若开发商未积极响应此类问题,或者你对开发商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你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他们组织专业人员对问题进行评估确认;或者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你也可以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为你的房屋进行深度检测分析,这份具有权威性的检验报告将能成为你在民事索赔中强有力的证据支持。
要是以上所有方式都未能取得理想的结果,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实际需求,你有权采取提起仲裁甚至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并向开发商追究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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