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下沉是否属于质量问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时,优先考虑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解决。这是因为消费者与开发者之间存在着明确且直接的契约关系。作为商品房的制造商及销售方,开发商必须对商品住宅的品质负有终极责任。若开发商决定为购房者提供赔偿,他们会依据具体的质量缺陷并依照合约规定来追究责任方应支付的赔偿费用。
倘若开发商未能有效地处理涉及质量方面的问题,或者消费者对于开发商所做出的回应并不满意,这时消费者便有权寻求建设工程品质监控机关协助确认或向建设相关部门投诉。同时,消费者也可选择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性认证资质的机构对涉案房屋进行鉴定,所得出的鉴定结果将有资格作为法律诉讼民事赔偿方面的证据。 若包括以上所有可能的手段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还可根据法令法规以及自身情况合法的对开发商采取法律行动。包括提出仲裁要求,或以书面形式将此纠纷提交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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