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遇产品质量缺陷,首要接触对象应为房地产开发商,因消费者与开发商间存有直接的契约关联性。开发商为商品房的制造商及销售商,对于商品质量负有最终管理责任。在发生质量问题时,开发商需向消费者作出赔偿,同时依据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相关协议中的条款追究责任方之赔偿责任。2、若开发商未能有效处理,或者对开发商的解决方案表示不满,当事人可考虑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独立组织进行质量鉴定,亦或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业主同样有权自行聘请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屋进行质量鉴定,获得的鉴定报告将成为开展民事赔偿诉讼的有力证据。3、若调解和申诉皆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受消费者可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