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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客户违约开发商退多少佣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们所理解的商品房回购概念,其内容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自身先前出售给购房者的商品房(既能涵盖期房,也包含现房)进行有计划地购回行为。这种意义下的商品房回购行为,从本质上讲,构成了一种全新的买卖关系形态,业界通常将之归属为开发商对于已经出售的商品房实施的一项再交易经济行为,进而使这些商品房再度回到开发商手中。在这个过程中,最初作为卖方身份出现的开发商角色发生转变,转化为买方,而原先作为买方出现的购房者角色则相应地转变为主导交易的卖方,这样,原本由两者之间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便得以通过回购合同加以重新定义和设定。只要业主对此表示认同并达成共识,那么这样的行为便实属合法,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之处。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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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