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公房动迁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公房动迁补偿款的分配,通常会遵循以下相关原则:
一、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分配
公房动迁补偿款一般是归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同所有。
这里所说的共同居住人,有明确的界定标准。
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需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拥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同时,还需要满足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然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存在困难的条件。
例如,一个家庭长期居住在公房内,户口也在此处,且在本市没有其他可供居住的房产,或者虽有房产但居住空间极为狭小,难以满足正常生活需求,这类人员就属于共同居住人。
二、具体分配考量因素
1.实际居住情况:实际居住在公房内时间较长的人,对房屋的依赖程度通常较高。
比如,有些老人在公房里居住了几十年,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该房屋紧密相连,这种情况下,在分配补偿款时可适当多分。
2.住房困难程度:如果在他处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狭小,生活居住面临较大困难,那么在分配时也可适当多分,以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
3.对公房的贡献:像曾经对房屋进行过修缮、维护等付出较多精力和财力的人,在分配补偿款时也应适当多分。
三、协商分配
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之间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方案。
若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由法院依据上述相关因素等,依法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是公房承租人,小胡、小丽、小静均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动迁补偿款下来后,分配出现争议。小胡称自己实际居住时间长;小丽表示自己住房困难;小静则强调自己曾对公房修缮贡献大,都认为自己应多分补偿款,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小胡实际居住时间长,依据实际居住情况考量因素,其对房屋依赖程度较高,在分配补偿款时可适当多分。
2、小丽住房困难,按照住房困难程度相关规定,为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分配时可适当向其倾斜。
3、小静对公房修缮有贡献,根据对公房的贡献这一因素,她在分配补偿款时也应适当多得。若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判决。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8 1: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