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宅基地房,商品房算唯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唯一住房”及宅基地房与商品房相关问题的解析
在各类法律情境中,“唯一”的概念往往会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含义。 在房产领域,尤其是涉及到相关税收政策,例如个人所得税时,“唯一住房”这一说法较为常见。 宅基地房和商品房在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异。 一方面,宅基地房是农村村民基于自身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所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这种房屋的取得与村民的特定身份紧密相连,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另一方面,商品房则是通过市场交易购买的,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房屋,其交易遵循市场规律。 在判断是否为“唯一住房”时,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房通常是不计算在内的。 具体来说,这是由于宅基地房具有特定的身份属性以及独特的土地性质,它与商品房分属于不同的体系。 打个比方,假如一个人在农村拥有一套宅基地房,但在城市中通过市场交易只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那么在相关房产税收政策等特定情境下,该商品房通常可被认定为“唯一住房”。 因为二者性质不同,在相关认定中会区别对待。 这样的规定既考虑到了不同房屋的特点,也有助于更合理地执行房产相关政策。 案情回顾: 小朱在农村有一套宅基地房,后在城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税务部门在征收房产相关税收时,认定小朱的商品房为“唯一住房”,小朱对此存在异议,认为自己有两套住房不应认定商品房为“唯一住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宅基地房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取得,土地为集体所有,与商品房性质不同,分属不同体系,在认定“唯一住房”时通常不计算宅基地房。 2、小朱虽有宅基地房和商品房,但按照相关规定,在房产税收政策等特定情境下,其商品房可被认定为“唯一住房”,税务部门的认定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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