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房产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法院已经作出房产归属一方的判决,然而对方却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时,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务必提交判决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是申请得以受理和推进的重要依据。 接着,法院会及时向房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明确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登记部门在收到此通知后,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不得随意拒绝或者拖延。 倘若对方依然不配合,法院将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通过这些强制措施,给对方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配合过户的义务。 此外,在申请执行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因不配合过户而产生的损失。 例如,由于房价上涨而导致的差价等方面的损失。 这样既可以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也能对不配合的一方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 总之,通过这些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解决房产过户过程中遇到的对方不配合的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就房产归属产生纠纷,法院判决房产归小朱。但小李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提交相关材料,法院通知房产登记部门协助,小李仍不配合,小朱还要求小李承担因不配合产生的损失,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判决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符合法律规定,这些材料是执行程序启动的关键依据。 2、法院向房产登记部门发协助执行通知合法合理,登记部门应依规办理,保障执行程序顺利推进。 3、小李持续不配合,法院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是为促使其履行义务。 4、小朱要求小李承担因不配合过户产生的损失,如房价上涨差价等,合理合法,能维护自身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