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时,通常存在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其一,当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时,有两种途径可以变更产权登记,将其中一方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 一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双方就房屋价格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具体的操作依据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规定来进行。 二是通过赠与的方式,一方将自己在房屋中的份额赠与给另一方,同样需要按照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办理手续。 其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其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请求法院确认房屋的归属,并要求法院判令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法院会根据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双方的意愿、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判决。 当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凭借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税费等相关问题。 因此,在进行办理之前,应当提前了解当地关于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规定和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因不了解情况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房产证上仍有两人名字。双方就去除一方名字产生争议,小朱想通过买卖方式变更产权登记,小李则想通过赠与方式,协商不成,小朱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归属及办理变更登记。 案情分析: 1、双方协商一致时,买卖或赠与方式都可变更产权登记,但需按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规定办理,明确相关流程及材料要求,确保手续合法合规。 2、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离婚案件具体情况,如双方意愿、出资、婚姻贡献等因素判决。判决生效后凭判决书办理产权变更,且要注意可能涉及的税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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