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的现住地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仅仅知晓对方曾经居住过的地址,那么可以试着通过该地址所在的居委会以及物业等途径,去打探和了解对方目前的居住动向。
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对辖区内居民的情况较为了解,通过与他们沟通,或许能获取到关于对方现居地的一些线索。 物业方面,他们在日常管理中也可能会掌握一些业主的居住信息变更情况,通过与物业的交流,有可能找到对方的现居地址。 向法院提出申请调查令,这是一种较为正式的途径。 法院凭借自身的职权,可以去相关的部门,比如户籍管理部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等进行调查,从而获取对方的现住地址信息。 这样的方式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能够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充分利用对方的亲属朋友等关系,尝试从他们那里打听对方的现居地址。 亲属朋友通常对对方的生活情况比较了解,通过与他们沟通,可能会获得一些关于对方现居地的消息。 不过,在利用这种方式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给对方的亲属朋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经过合法的传唤却未到庭,法院会根据现有的证据以及调查所得到的情况,进行缺席判决。 这就要求在起诉离婚时,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比如感情破裂的相关事实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同时,一定要确保起诉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离婚,但不知对方现居地址。小朱先尝试通过对方曾居住地址的居委会和物业打听现居动向,无果。后申请法院调查令,法院调查相关部门仍未获确切信息。小朱又找对方亲属朋友询问,也未成功。诉讼中对方缺席,争议点在于能否缺席判决。 案情分析: 1、小朱通过居委会和物业途径打听,虽居委会和物业可能掌握信息,但对方若刻意隐瞒或已搬走很久,可能难以获取线索。 2、法院调查令虽具权威性,但相关部门信息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导致无法准确查到现居地址。 3、找亲属朋友打听可能因对方叮嘱等原因得不到消息。 4、只要起诉程序合法合规、证据充分,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保障小朱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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