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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子女儿外嫁了可不可以继续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房子外嫁女儿能否继续享有相关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屋所有权方面
在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情况对外嫁女儿的权益有着重要影响。
若房屋是女儿依法继承所得,比如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女儿作为合法继承人,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那么她对该房屋就享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
即便外嫁,她依然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处置该房屋,比如进行合理的修缮、维护,或者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房屋出租获取收益等。
另外,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将房屋赠与女儿,通过书面协议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确定了赠与关系,女儿同样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外嫁后也能继续享有相关权益。
二、宅基地使用权方面
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相连。
外嫁女儿若户籍仍保留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般来说,她可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能够正常使用宅基地及上面的房屋。
但如果户籍已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就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
不过,房屋作为她的私有财产,她可继续使用房屋直至房屋自然灭失。
综上所述,外嫁女儿对农村房子的权益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房屋产权归属以及女儿的户籍情况是关键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外嫁后,其父母去世,她依法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小胡认为外嫁女不应享有房屋权益,主张小朱不能处置该房屋。同时,小丽外嫁后户籍迁出,她能否继续使用宅基地也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房屋所有权方面,小朱依法继承父母房屋,对该房屋享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可自由决定修缮、出租等处置方式,小胡的主张无法律依据。
2、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小丽户籍已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可继续使用房屋直至自然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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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