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孩子名下房产可以执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被执行人孩子名下的房产一般是不能被直接执行的。
这主要是因为孩子名下的房产大多属于其个人的财产范畴,和被执行人所背负的债务并没有直接关联。 不过呢,要是能够找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通过诸如恶意转移财产等不正当手段,把自己的财产登记到孩子名下,以此来逃避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撤销该行为,之后便能够对该房产实施执行。 另外,倘若孩子还处于未成年阶段,其名下的房产是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那是绝对不可以随意进行执行的。 但要是该房产超出了家庭生活的必需范围,又或者被执行人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依然可以对其进行执行。 总而言之,不能一概而论地对被执行人孩子名下的房产进行执行,必须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仔细地进行判断和妥善地进行处理,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是被执行人,其孩子小李名下有房产。小胡是债权人,他认为小朱是恶意转移财产将房产登记在小李名下以逃避债务,于是向相关部门申请执行小李名下房产。而小丽认为小李未成年,该房产是家庭必需居住房不能执行。小静则表示房产若超出家庭必需范围且小朱有其他可执行财产就可执行。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能证明小朱恶意转移财产,则可申请撤销行为后执行房产。 2、若房产为小李家庭必需居住房,不可执行;若超出必需范围且小朱有其他可执行财产,则可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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