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加朋友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证上加朋友名字这一行为,通常会使该房产成为共同财产。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各种变动,只有经过依法登记后才会发生效力;倘若未进行登记,那就不会产生效力,当然啦,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当在房产证上加名时,这就相当于对房产的份额做出了约定。 如此一来,该房产便由原房产所有人与朋友按照约定的份额共同拥有。 比如说,两人明确约定各占50%的份额,那么在对房产进行处置等相关事宜时,就必须得双方共同同意才行。 要是没有约定具体的份额,一般就会被视为平均共有,也就是说双方对这处房产享有同等的权利。 不过,这里有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有十分明确的赠与约定,只是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朋友,那么朋友就仅仅享有约定好的那份份额的权利。 总之,房产证加名的性质到底是怎样的,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并且最好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明确地规定下来,这样能避免很多潜在的纠纷和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朋友,小朱有一套房产。小朱将小李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未书面约定份额。后小朱想单独处置房产,小李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是原房产所有者应能单独处置,小李认为加名后是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房产证加名后房产成为共同财产,物权变动经依法登记生效。 2、未约定份额视为平均共有,双方对房产享有同等权利,小朱不能单独处置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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