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永久居住权协议如何进行公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 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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