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委托书公证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提出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其次进行公证受理 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最后进行公证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四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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