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多收电费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投诉或举报。
律师解析:
可以向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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