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五年是否有居住权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五年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随便看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样偿还呢
代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刑事故意伤害罪怎样量刑处罚
前妻起诉要孩子抚养费怎样办
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要件是什么
肇事逃逸要如何处罚
发包人主张将工程款予以抵扣如何处理
抚养费上诉,女方能要求抚养费吗
要如何区分刑事责任与行政违法责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样付呢
没收财产是否会没收夫妻共同财产
抚养费按什么方式付
夫妻欠债一方出意外这债务要如何偿还
夫妻一方父母购房,婚前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怎样分割
盗窃被公安局抓之后怎么处理
入室盗窃未遂是不是构成盗窃罪
公司法定人是什么跟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微信诈骗多少金额能立案
要如何处理网络团伙诈骗呢
交通肇事构成累犯吗
婚前的大额赠与,离婚时要要如何处理
合同诈骗罪怎么去量刑
离婚法院会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吗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要如何做
代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怎样承担
执法制度
看守所安全大检查
矛盾纠纷
劳教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重大疫情
强制隔离戒毒所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法律援助中心
司法援助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1 8:43:14